江苏省明确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,按区域设定差异化补助标准,苏南10元/亩、苏中20元/亩、苏北25元/亩,对34个县开展犁耕深翻试点给予40元/亩补助,要求智能化监测提升还田质量和精准度。
山西省确定15个县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,要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标90%以上。通过整县推进模式,实施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等多种利用方式,建立长效利用机制,推动全省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。
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发布公告,拟将温室大棚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,这是继烘干机、育秧设施等产品后的又一重要农业设施补贴项目,为现代化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政策支持。
陕西省2021-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已通过专家评审确定,重点保障粮食生产、丘陵山区特色农业及绿色发展所需机具,同时将更多高端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。
江山市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累计投入1.15亿元补贴资金,覆盖1.6万余台套机具,农机总动力达36万千瓦,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至81.6%,有效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生产效率提升。
河南省发布2021-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公示,涵盖15大类44个小类共171个品目,包括耕整地机械、种植施肥机械、田间管理机械、收获机械等各类农业机械设备,为农民购买农机提供政策支持。